关于开展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浏览次数:205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成效,保障我校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拧紧责任链条。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拧紧实验室安全责任链条,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强化构筑二级单位、实验室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形势,找准隐患防控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实施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准入。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教育培训和安全准入工作,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对进入本单位实验室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准入考核。各实验室负责核实拟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准入资格,并根据实验室特点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讲解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建立进出实验室审批和登记制度,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杜绝与实验室无关物品进入实验室,落实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检查责任。

三、开展安全自查二级单位须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于1213日前全面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主要检查各级岗位履职、安全准入、消防设施、用火用电、高温高压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危废管理等方面情况。

四、积极落实整改各二级单位要全面彻底摸清家底,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重点针对有关实验室中危险化学品规范安全管理。各二级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决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学校将于下周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牵头,联合保卫处等部门组成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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