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浏览次数:219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科函 [2023]1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二级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024-1030日)

各二级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1031-117日)

学校督查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综合检查,并通报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处理情况。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气瓶及压力容器、实验室危险废物、废气和日常管理等方面。

(一)危化品管理

1.所有化学品柜按规范要求张贴化学品清单,定期更新(每月更新1)

2.遵照“最小化原则” 严控危化品数量。危化品总量不得超过50 L50 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得大于20 L20 kg。化学品严格分类存放,标签完整清晰。

3.易制毒、易制爆管控化学品存储在专用储存柜,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配备视频监控且视频图像存储时间不得小于30天;建立详细的使用台账,记录用途、使用量和结余量,确保账物相符(易制爆化学品纸质版台账和“南京市公安局智慧危管信息系统”登记一致)。

(二)消防安全

1.实验室内消防通道通畅,严禁堆放大量易燃物品(如纸箱、泡沫等)。

2.楼宇过道等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严禁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3.灭火器种类配置正确,且在有效期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等),安全销(拉针)正常,瓶身无破损、腐蚀,方便取用;灭火毯正确悬挂。

4.严禁电源电线私拉乱接,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配电箱前不应有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废液桶等。

(三)气瓶及压力容器安全

1.气瓶及压力容器均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张贴上墙,实验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2.合理控制气瓶数量,气瓶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气瓶合理固定,气体管路连接正确、标识清晰,管路材质合理,无破损、老化现象。

3.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的实验室,须加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使用大量惰性气体的实验室,须加装氧气含量报警表。

4.使用气瓶时,先旋动总阀,后开减压阀;使用结束,先关闭总阀,再关减压阀。未在使用中的气瓶应有气瓶帽。

(四)危险废物管理

1.实验室固定区域存放危险废物,设置警戒线,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签。

2.所有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张贴相应的、内容完整的危险废物标签。

3.废液桶(液面不超过容量的3/4)放置在防渗漏托盘上;化学污染物放入“实验室防火垃圾桶”内;化学污染物相互接触有可能发生反应的经安全处理后分开存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和化学品。

4.定期清理废旧试剂,无累积现象。

5.实验室危险废物周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含纸箱、泡沫等)。

(五)实验室废气管理

1.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过柱子、旋蒸、结晶、洗涤、搅拌等实验操作)要在通风橱内(或排风罩)操作,且通风橱玻璃视窗要开至离台面10-15 cm

2.废液桶、试剂瓶、装有化学试剂的各类容器,不得敞口放置。

3.通风橱(排风罩)须安装废气吸附处理设施,废气不得直排。

4.清理实验台面、水池、通风橱、试剂柜,确保实验室无刺激性气味。

(六)实验室日常管理

1.制定规范的实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2.实验室卫生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实验完毕及时清理台面,物品及时归位。实验室内不得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实验过程中全程穿着实验服(全棉)、佩戴口罩和手套,开展化学实验须佩戴防护眼镜。

4.实验过程中有人在岗值守,进行高危实验时至少 2 人在场;过夜实验履行报备审批手续。

5.落实安全准入工作,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通过校级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并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治理风险和消除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务必做到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工作全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销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当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三)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对于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和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二级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倒查问责。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10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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