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
实建发〔2020〕10号 |
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邮电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开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自制活动,是更新实验项目与内容、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实验教学水平与创新能力、提高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实验室建设、更好地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实现实验室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鼓励我校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自行设计和研制活动,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实验仪器设备自制管理办法》(校实建发[2020] 7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指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建设、管理及教学需要,运用先进或独创的技术自行设计、加工(或委托)制造,面向学生实验的教学仪器设备或软件。自制实验仪器设备主要用于新开实验课程、实验项目或更新原有实验项目。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应有助于增强学生在实验中的动手和创新能力;有助于实验项目的创新和实验室开放;有助于实验教学质量达到更高的层次,提高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二、立项范围
1.市场上难以采购到的非标准仪器或带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机密性的仪器设备;
2. 市场上有供应,但价格昂贵,而自制能节约大量经费的仪器设备;
3. 有经费和技术支持,可产生较大的实验教学效益、具有特色和推广价值的仪器设备。
三、 项目申报
各学院应根据各自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际需求组织相关教师进行项目申报。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模块已上线试运行。本次申报将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线上申报要求:系统模块使用说明详见通知附件2;选择进入公告“2020年南京邮电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开发)项目”(其他公告为测试数据,暂时请勿操作);请各学院于2020年11月2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和学院审批流程;系统试运行中,如有问题请积极反馈。
线下申报要求:请各学院于2020年11月2日前将填写好的《南京邮电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仙林校区行政办公南楼338室;联系人:崔国印;联系电话:85866390),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cuigy@njupt.edu.cn。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主页文件下载区下载。
主题词:实验 仪器 立项 申报 通知 | |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 2020年10月22日印发 |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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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建发〔2020〕10号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