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
校实建发〔2010〕3号 |
各二级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熟练掌握专业理论和现代实验技术、具有科学管理实验室能力的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实验技术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进而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质量与水平,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构建高水平实验技术平台,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校发〔2009〕26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邮电大学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办法》。该办法经2010年9月14日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办法
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熟练掌握专业理论和现代实验技术、具有科学管理实验室能力的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实验技术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进而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质量与水平,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构建高水平实验技术平台,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校发〔2009〕26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技术人员职责及岗位
1、实验技术人员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技术人员是指在全校各类实验室承担实验教学辅助工作、科研辅助工作、实验室管理维护工作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实验辅助指导,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功能开发与利用,实验的准备,实验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及维修,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建设与日常管理等。
2、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分为:实验教学辅助岗位、科研实验辅助岗位、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岗位、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位。
3、实验技术人员须执行8小时工作制。
第三条实验技术人员定编
1、各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定编数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设置办法(试行)》(校人发〔2009〕2号)相关条款核定,非实验技术人员不得占用实验技术人员定编数。对于实验技术人员数未达定编数的学院,学校将按中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核拨缺编人员岗位津贴总额到学院,专款用于聘用兼职实验技术人员。
2、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在读研究生、校外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实验教学辅助指导等工作,逐步形成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 实验技术人员引进
1、要加强实验技术团队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进高层次、高素质的实验技术人才,特别是在开发、改进仪器设备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实验能力强、实验教学水平高的高层次人才。
2、新引进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工程技术领域职称,具有相关专业的实验技术能力。积极做好在优秀毕业生中选留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充实实验技术队伍。实验技术人员可采取人才派遣等多种方式引进。
3、新进实验技术人员须在实验室工作满3年方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4、实施新进青年教师到实验室轮岗制度。新进理工科青年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实验室工作经历方能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要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参与实验教学工作。
第五条 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1、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合理设置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完成同等级教师相同工作量的实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其岗位津贴与同等级教师一致。
3、学校设立若干个享受正高级职称岗位待遇的实验技术岗,该岗位人员申报条件为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并注重考察其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技术创新、实验项目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第六条 实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1、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更新拓展知识结构,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训体系。
2、各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青年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进修,要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计划,每年必须选派占实验技术人员总数5~10%的人次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与进修。学校将实验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对学院实验室绩效考评的内容之一。
3、培训进修方式和途径以在职培训、校内培训为主,以脱产到外校进修学习或访学为辅。培训内容应着重在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测试、功能开发与运行管理,以及其它有利于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水平提高等方面。培训进修类型如以掌握科研实验能力为重点的可以以访问学者的身份派出,但要求派出人员具有高级实验师职称;以掌握和提高基本教学实验技能为目的的可以通过类似单科进修或培训班形式派出。培训进修的考核成绩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4、积极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各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有实验技术开发、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自制和实验教学改革成果的实验技术人员有机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 考核激励机制
1、建立健全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评价方式和指标要有利于实验创新和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教改成果、技术开发、实践技能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评奖评优、攻读学位的重要依据。
2、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实验项目创新、实验设备的技术创新,并对取得实效者给予奖励;对在实验指导、实验室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不能完成规定工作任务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实验技术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调离岗位。
3、设立实验技术开发专项经费,专款用于资助实验技术人员从事实验技术开发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自制,以促进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实验技术的开发。
4、设立实验技术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对在实验技术开发中取得重大成果、特别是将开发成果应用于实验教学、科研实验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并起到重大推动作用的给予奖励,以调动实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的积极性。实验技术成果奖作为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5、设立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挖掘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学校每年对全校用于教学、科研的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效益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上网公示,每两年根据评估结果评定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和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共同负责解释。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