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了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市监〔2019〕35号)的要求,现对全校实验室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单位须建立健全实验室特种设备监管体系,完善特种设备数据台账,全面做好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二、 工作部署
1、单位自查(2020年9月30日-10月15日)
各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坚决做到隐患排查在前,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各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各类实验室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切实做到摸清家底、明确情况,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并完成各项工作、上报台账。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依据《特种设备目录》(附件1),填写好《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清单》(附件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情况报告表》(附件3),于10月15日下午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niexp@njupt.edu.cn,同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行政南楼331)。
2、学校安全检查(2020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在各二级单位自查基础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组织检查组对二级单位实验室特种设备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联系人:聂小鹏
联系电话:85866237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特种设备目录》
附件2:《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清单》
附件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情况报告表》